首页典藏石刻诏书(唐封纪王慎第六女归顺县主制)

藏品概况

石刻诏书(唐封纪王慎第六女归顺县主制)

唐咸亨二年(671)

此份诏制为归顺县主为纪念或彰显自己的身份,将制书复制刻石,死后葬于墓中。故此制书为研究唐代诏制的公文形态提供了非常珍贵的实物资料。

手机扫一扫

分享给朋友